为推进落实团中央《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中青办发[2019]6号)以及团省委《关于开展学校共青团基层组织星级评定工作试点的通知》有关要求,着力落实校团委“对标定级”相关安排,我院严格落实文件要求,组织各支部按照标准进行自评,并对各支部自评结果进行了审核,现对评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月17日至2024年1月19日。
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1月19日前实名向分团委反映。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880768012
联系地址:狮子山嘤鸣园A栋203
共青团四川师范大学
国际中文教育学院分团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
2023年度“星级团支部”名单.pdf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