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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开展“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培育计划”第一批人选评选与培育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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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按照学校“教学建设水平提升工程”的总体安排,经研究,学校决定于启动实施“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培育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的

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立足学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年教师培养和资助,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的教学氛围和关心青年教师、支持青年教师、培养青年教师的良好风气,不断加强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为学校事业长远发展提供支持,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供保障。

二、实施原则

在“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培育计划”评选中,坚持如下原则:

1.坚持“立足现实,着眼长远”原则,重点培育现实表现好、敬业精神强、发展潜力大的青年教师进行培养和资助。

2.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原则,已入选学校其他人才队伍建设支持计划且仍在聘期内的青年教师,为保证其已有相关建设任务的完成,在聘期结束前不参加本项计划的评选。

3.坚持“任务为主,培养为重”原则,对入选教师的资助以项目和任务为导向,以学校和学院的培养为基础,突出青年教师的自自主发展和老教师的“传帮带”为重点,从队伍建设整体出发,重点培养青年骨干教师。

三、实施范围与基本条件

(一)实施范围

我校在编在职的青年教师,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均可参与评选。同时,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和扩大学校人才资助工作覆盖面的原则,已获得学校及以上有关人才建设计划资助的教师,在聘期(建设期)结束前,不参与本计划评选。

(二)基本条件

各单位推荐的“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培育计划”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有损国家、学校利益和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言行,无学术失范、学术不端行为,申请人近三年(2012年1月1日以来),无教学事故、教学通报批评等教学违纪事故发生。

2.申请人在我校工作年限不低于三年,且近三年均承担有学校本专科课堂教学任务,并达到对应岗位要求。同等条件下,讲授基础课的教师优先。

3.申请人积极钻研教学,具有较强教学能力和较高教学水平,工作认真负责,得到本单位同行教师和学生的好评,具有较好的培养潜质。曾在国家、省、校有关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奖和获“四川师大现代园丁奖”、“四川师大教学新秀奖”、优秀课堂教学奖、教学先进个人等的青年教师可优先推荐。

4.申请人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质量工程”建设,主持有校级及以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或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有省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或指导学生在全国性竞赛中获奖,或指导有学生实施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有自行研制并投入使用的实验设备,或近五年内指导学生实习、毕业论文、社会实践,多次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表彰。

5.申请人积极开展科学研究,主持有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有部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取得有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并积极将科研成果应用于本科教学,取得一定成效。

(三)其他条件

1.申请人对自己未来四年的专业发展尤其是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明确的目标和切实的计划,具有开展培育和资助的必要。

2.申请人所在单位重视青年教师队伍建设,能为入选的青年教师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能为入选的青年教师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四、推荐与资助名额

1.所在单位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教师人数在20人以内的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教师人数在20人以上的学院可按本学院年龄在40周岁以内的教师每20人推荐1名候选人的比例,确定推荐名额,同时进行推荐排序。

2.在学院推荐的同时,学校根据所掌握的实际情况,可向学院提出建议推荐人选,具体方式包括: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所掌握的教师教学情况,向学院提出推荐建议人选;学校校级教学督查组根据所掌握的教师教学情况,经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核查后,向学院提出推荐建议人选。学校建议推荐人选不占学院推荐指标。

五、评选基本程序

第一阶段:教师申请及学院推荐:各教学单位须在本单位教师中广泛宣传,确保每一位教师知晓文件精神,并按照本文件要求采用教师自主申报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推荐过程中,学院应对申报教师近三年的试卷、教案、毕业论文(设计)等过程性资料审查,并组织申报教师面向全院进行公开课教学展示(公开课展示课建议邀请联系本单位的校级教学督导参加)等,并在全院范围进行公示,确保长期从事本科教学工作,投身于教学改革成效,教书育人成效明显的教师获得推荐。

学院推荐工作完成后,应于3月30日前将本单位推荐名单、《四川师范大学校级“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培育计划”候选人推荐表》(一式18份)及电子文档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电子文本发送至hiedu@qq.com。

第二阶段:形式审查与教学材料检查。学校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复核;选派专家对申报人近三年所评阅的试卷、所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情况、所讲授课程的教案进行抽检,查阅申请人近三年教学评价的有关材料。

第三阶段:示范公开展示。申请人进行课堂教学环节公开展示,专家组对其教学能力、教学水平及发展潜质等进行综合考察。

第四阶段:综合评议与公示专家组对候选人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培育计划”建议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报学校学术(教授)委员会、党委常委会议(校长办公会)审议。

第五阶段:学校聘任与建设资助。学校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培育计划”建议人选进行聘任,并根据有关要求进行资助和管理。

五、建设任务

(一)基本任务

入选学校“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培育计划”的青年教师,应在聘期内完成如下建设任务:

1.总体要求。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有损国家、学校利益和不利于学校健康成长的言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无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无教学事故发生,如有相应行为,一经查实,聘期中止,不再进行后续资助。

2.授课任务。每学年为本科生授课不少于260学时,达到学校对应岗位的教学科研的考核要求;课堂教学综合评价在本学院排名靠前,认真开展教学工作,所命制、评阅的试卷符合教学规范,所指导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符合学术规范;教学工作综合评价优秀。

3.教学改革。积极参加所在学院相关领域的教学改革与建设与工作;在所在学院统筹安排下,积极开展“质量工程”等建设工作,主持完成至少1项校级及以上的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按照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的内容和技术要求,将本人主讲的课程建设成为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同时,新获省级及以上教学类奖励1项,或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3篇,或主编教材或教学论著1部。

5.教书育人。敬业爱岗,努力作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积极开展学生的课外指导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聘期内指导学生在省级及以上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得较好成绩,或指导学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指导学生完成至少1项校级创新创业、科研创新、开放实验项目,积极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每学期均为学生开设学习辅导讲座。所指导的学生获得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优秀实习生等称号;每学期均为学生开设讲座。

(二)其他任务

1.积极按照学校和学院安排,认真参加“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培育计划”的各项活动。

2.认真向经验丰富教师学习课堂教学经验,每学期听取其他教师授课不少于20学时,并认真做好记录。

3.每学年在全校范围内讲授1次示范课或汇报课。

4.按照青年教师的自我规划完成有关工作任务。

六、资助方式

1.学校设立“教学名师培育教改专项项目”,由“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培育计划”入选教师,依据教改设想和培育计划,自主设计内容和方案,并进行实施。资助标准为3万元/年,经费可用于教改成果发表、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教材编写与出版、参加教学会议、开展教学进修等,具体支出方式按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2.建设期内,学校委托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对入选教师进行培训,建设期内至少组织一期“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修班”。

3.学校在职称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晋级时,对入选“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培育计划”的青年教师予以重点支持。

七、其他

1.“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培育计划”培育期为4年,资助经费分年度进行资助;聘期结束后,学校组织对有关工作进行检查和验收。

2.各教学单位应统筹考虑“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培育计划”的实施工作,努力与教学团队、精品课程、特色专业等质量工程其他项目的建设工作统一起来,尤其应支持和组织有经验的优秀老教师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育和帮助。

3.各教学单位务必对“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培育计划”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学术腐败等现象,取消参评资格;已入选的,取消资助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关单位和个人处罚。

4.“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培育计划”评选具体工作由教务处、人事处共同承担,未尽事宜由教务处、人事处协商提出解决方案,并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实施“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培育计划”,是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尤其是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教学经验交流,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校级“教学名师后备人选培育计划”候选人推荐表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附件: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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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