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文件精神,国际中文教育学院特制定如下专业调整实施方案:
一、学院成立专业调整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本科学生的专业调整工作
组 长:马晓红 汤洪
副组长:邹燕舞
成 员:胡炜 李俊杰 毛竹 肖达娜 张力文 王月月 钟鸣璟心
二、基本要求
(一)艺体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和高考专业课考试科目不一致的专业;
(二)广播电视编导和戏剧影视文学为艺体类专业面向普通类招生,两专业的学生可互转,但不得转入其它专业;
(三)成都校区(狮子山校区、成龙校区)与遂宁校区的学生不得互转;
(四)特殊招生形式的学生以及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培养的学生(包括专升本学生、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中外联合培养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以及其他定向学生等),不得转专业;
(五)高考实行“3+1+2”模式省份的生源学生,高考首选科目“1”须与申请转入专业的首选科目“1”一致;高考实行“3+3”模式省份的生源学生,申请转入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专业其高考成绩必须包括物理科目;
(六)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
(七)无未解除的违纪处分记录;
(八)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转入专业体检要求(以学生参加高考时的体检结果为准);
(九)已参加2025-2026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学转专业且被相关专业接收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本次转专业;
(十)本次转专业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均编入录取专业的2026级继续学习。
(十一)本次转专业学院意向计划为10人。
三、申请流程
凡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学生,需自行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1)(教务处官网下载)交拟转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嘤鸣园A区210),同时提交成绩单和CET-4级考试成绩复印件。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17日下午17:00,逾期的学生,学院将不再受理其申请。
四、考核方式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对拟转入我院的学生组织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核采用学生统一参加笔试(闭卷)(主要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知识和英语)和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综合面试成绩占50%)。综合面试单科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注:具体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编辑:戴丽莉 审核:邹燕舞 终审:马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