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文件精神,国际中文教育学院特制定如下专业调整实施方案:
一、学院成立专业调整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次本科学生的专业调整工作
组 长:马晓红 汤洪
副组长:张春兰
成 员:刘娅莉 肖达娜 李俊杰 胡炜 钟鸣璟心 张亮 王月月
二、基本要求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学生学籍管理的有关要求,艺体类专业学生不得转入普通类专业和高考专业课考试科目不一致的专业;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培养的学生(包括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中外联合培养学生、内地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以及其他定向学生等),不得进行专业调整。
2、因遂宁校区招生代码单列,遂宁校区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狮山校区或成龙校区的专业,狮山校区或成龙校区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入遂宁校区的专业。
3、本次转专业学院意向计划为10人。
4、2023级、2024级学生可自愿申请降级参加本次转专业,本次转专业录取的学生原则上均编入录取专业的2025级继续学习。申请转入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校期间学期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2.2;2、在校期间所修课程不及格科目不超过2门;3、CET-4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
5、已参加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转专业且被相关专业接收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本次转专业。
三、申请流程
凡有意愿并符合条件的学生,需自行填写《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申请表》(附件1)(教务处官网下载)交拟转入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嘤鸣园A区210),同时提交成绩单和CET-4级考试成绩复印件。提交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18日下午17:00,逾期的学生,学院将不再受理其申请。
四、考核方式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对拟转入我院的学生组织考核,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考核采用学生统一参加笔试(闭卷)(主要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知识和英语)和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综合面试成绩占50%)。综合面试单科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注:具体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编辑:钟鸣璟心 审核:汤洪 终审:马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