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关于开展2015年度“质量工程”校级项目申报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1月23日
  查看:539
  来源:

各教学单位:

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大教育教学成果培育力度,促进各学院夯实基础、强化特色、提升水平,为下一届省级和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奠定基础,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十二五”本科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规划》和深入实施“教学建设水平提升工程”的总体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质量工程”校级项目申报评审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5年度“质量工程”校级项目继续坚持推进本科教学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的总体思路,按照“集成综合、协同推进、突出重点、着重实效”的原则进行,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开展本专科人才培养工作的实际需要,深入分析制约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的关键因素和重点环节,针对本专科教学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立足现有办学基础和特色优势,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努力培育有创新、有突破、有实效、有影响的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并在本专科教学中得到实际运用,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进程中发挥实效。

二、申报要求

各学院在组织申报2015年度“质量工程”校级项目的过程中,应注意以下事项:

1.坚持集成综合,聚焦制约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所申报项目要系统地梳理和思考本学院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方式、实践教学、队伍建设、教学资源、教学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集成化、综合化、系统化思路,凝聚力量,集中解决本学院教学中存在的重大实际问题和同类型学院或专业在教学中面临的共同问题,所解决的问题应当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普遍性。

2.坚持协同推进,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的要求,积极整合校内外资源,共同推进教育教学改革。鼓励学院内部理论环节与实践环节、不同课程类别、不同教研室的协同推进;鼓励校内学科相邻相近的学院协同开展教学改革,促进学科间的教学交叉及融合;鼓励学院加强与校外单位合作,深度整合资源,优化合作方式,探索联合育人新机制;鼓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协同其他高等院校同类院系联合开展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

3.坚持“三个结合”,突出项目的建设重点。一是要坚持学院所申报项目与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四川省“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所设项目类别结合,使校级项目建设能为国家级、省级项目建设奠定基础、提供支撑;二是要坚持学院所申报项目与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中实施的“卓越人才培养计划”、“教学质量攀登计划”、“重要教改成果培育计划”、“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优势特色巩固计划”结合,努力形成建设合力;三是要坚持学院所申报项目与学院实际结合,突出重点、强化特色、巩固优势。

4.坚持着重实效,坚决杜绝教学改革“留在纸上、停在空中”的现象,所设计的改革方案必须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够在我校本专科教学工作中有效实施,并狠抓建设方案的实施和落实,预期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巩固办学特色和优势具有实际效果。

三、项目类别

结合学校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实际,2015年度“质量工程”校级项目设立以下项目类别:

1.专业综合改革类项目:具体分为师范类、非师范类、新办专业建设等子类,重点针对专业建设的实际问题,系统推进专业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与教材、教学方法与手段、实践教学、师资队伍、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建设与改革,鼓励学院立足实际,结合国家级和省级系列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建设要求、有关专业认证与评估标准设计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实践教学综合改革类项目:可按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建设要求,根据培养学生实践创新能力需要,系统设计改革方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由学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十一五”期间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十二五”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要求进行设计,学校鼓励已有国家级、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开展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

3.教学案例资源类项目:重点加强校内优质数字教学案例资源库的建设,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以专业为基本单位,针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践教学等本科教育各环节需要,开展优质数字化教学案例库资源建设,建设目标明确、内容丰富、原创性强等特点的数字化学习资源,并开放教学资源环境,满足学生自主学习需要。

4.虚拟仿真实验类项目:积极依托企事业单位的开发实力和支持服务能力,系统整合学校信息化实验教学资源,以培养学生综合设计和创新能力为出发点,以专业或课程为单位,按照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针对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情况,设计并提供可靠、安全和经济的实验项目,进一步丰富教学内容,拓展实践领域,降低成本和风险,开展绿色实验教学。

5.自主综合改革类项目: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本科教育中存在的教学问题,全面、自主、系统地设计改革方案,推进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以上项目类别仅为学院进行项目设计的基本思路,学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论证,细化为专业综合改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实验项目、精品视频公开课、精品资源共享课、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规划教材建设项目等。已获得国家级、省级、校级立项的同类项目原则上按照已立项的项目方式进行建设、管理和资助,不再进行重复申报。

四、申报与建设要求

2015年度“质量工程”校级项目按照如下方式申报:

1.各教学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开展拟申报项目论证,各申报项目不再填报申请书,只需提交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名称、负责人、团队成员、项目目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分析、前期基础、项目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年度建设的主要内容和进度安排、人员安排及分工,经费预算及学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内容。

2. 2015年3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将各项目组论证设计的《项目实施方案》(含汇总表1份,纸质版一式5份,电子版发送至csjwc@126.com)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联系人:杨洋,联系电话:028-84760444。

3.学校将在2015年4月底以前组织专家对各教学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并予以公布,支持各教学单位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4.项目建设坚持“尊重实际、突出实效”的原则,突出质量意识和成果意识;项目建设必须有利于各学院本科教学的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必须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必须强化成果意识,取得人才培养成果和教改物化成果。

五、资助与保障

学校对立项建设的2015年度“质量工程”校级项目按以下方式进行资助:

1.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对立项项目给予建设经费资助,用于教学资源建设、教材出版、教改成果发表、教师调研交流、资料购置、专家讲座等相关开支。

2.对于立项项目,学校按照《四川师范大学本专科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校字〔2013〕63号)进行工作量认定和计算。

3.学校优先从校级立项项目中遴选推荐国家级、省级“本科教学工程”、“质量工程”等项目。

4.立项项目按年度进行管理,对于实施情况好、建设进展顺利、建设成效明显的项目,学校将在下一年度的项目建设中继续安排资助;对于建设成效不明显的项目,学校将进行限制资助直至停止资助。

开展“质量工程”校级项目的申报与建设工作是学校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尊重学院办学实际,突出教学改革实效的重要举措,事关学校教学改革深化、教学质量提高,直接涉及到教师教学专业发展和学生培养质量,也涉及到四年一轮的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评选,请各教学单位务必组织人员认真分析实际,广泛了解同类院校的有关情况,深入调研、科学设计,认真进行方案设计,并组织实施,为不断推进我校本科教学的内涵建设和特色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出新的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2015年度“质量工程”校级项目申报项目汇总表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附件:2015年度“质量工程”校级项目申报项目汇总表.xls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微信扫描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