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四川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实施办法
[四川师范大学国际中文教育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9月12日
  查看:989
  来源:

为使我院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工作能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要求,国际教育学院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参加推免生选拔的基本条件

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我校2017年推免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免费师范生、专升本、预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双学位、独立学院、三本批次学生及定向计划招收学生)。

(二)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在校期间所在本科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各考试、考查课程无补考纪录;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在校期间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五)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六)非外语类专业普通类学生在2016年7月前参加全国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取得四级合格证书或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含)以上;艺体类专业学生在2016年7月前参加四川省大学英语考试并取得三级合格证书;外语类专业学生毕业前参加全国专业外语八级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七)2016年7月1日前,荣获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及以上学习优秀奖学金和一次以上(含一次)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以正式公布文件或颁发证书时间为准)。

(八)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院审核同意,可不受平时成绩综合排名限制和第十条第六、七款的规定,参与学校“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竞争推荐。学生有关证明材料、教授推荐信和学院推荐意见要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此类学生由学院推荐后,学校统一审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比较与遴选。学生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才有提交参与“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竞争推荐申请的资格:

1.在校期间主持有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科创项目,或参加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学科专业竞赛获奖2项及以上;

2.在校期间有2项及以上学术成果公开发表(增刊除外);

3.在校期间学习情况良好,前六学期课程考试(考查)成绩良好,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同时,参与“特殊学术专长人才培养项目”推免生需提供3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包含学术成果、竞赛、奖学金、荣誉称号等获得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

(九)各教学单位在制定综合评价体系时,可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且此类推荐生占用本单位推荐指标。

(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5年4月30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凡我校在校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类学生由学院推荐后,学校统一审核遴选。

(十一)参与“特殊运动人才培养项目”选拔推荐的学生,需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报名学生为我校正式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队员。

2.在校期间有2项及以上省级以上专业竞赛获奖。

3.在校期间学习情况良好,前六学期课程考试(考查)成绩良好,平均学分绩点在2.5以上。

二、推免生的推荐办法

(一)凡自愿提出申请并符合以上条件的我院学生,须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http://jwc.sicnu.edu.cn下载),附成绩单及相关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性。

(二)学院将成立推荐工作小组,对申请人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政治思想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三)学院推荐小组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过研究讨论,确定出我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综合评价体系,报学校2017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并在我院予以公布。

(四)严格按照学校通知下达推荐总额的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免试硕士研究生初步推荐名单(按照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初步推荐名单,符合推免资格,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声明存我院备查),再组织入围学生统一进行参加专业笔试及口试,按三年专业平均成绩、笔试和口试成绩进行综合折算,并根据排名优先的原则,按照综合评价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免试研究生的拟推荐名单,名单一经确定,不再更改,并对学生的名单、综合评价成绩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在学校规定时间之内将推荐名单上报学校2017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进行公示并听取意见。

(六)根据教育部及省招委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初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否则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七)在推免过程中,学院充分尊重学生并维护考生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生均可报考其他招生单位,所有推免生名额均可用于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八)为保证生源质量,我院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认真做好硕士研究生推荐考核工作。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我校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综合评价体系

国际教育学院2017年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关于做

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过研究讨论,确定出国际教育学院2017年(2013级)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的综合评价体系:

(一)第一至六学期所修各科专业课成绩:占80%;学院统一组织笔试和口试:其成绩占20%,笔试和口试比例为7:3。

(二)加分标准参照学校相关文件,加分情况进行公示。

四、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工作日程安排

(一)9月13日下午5:30前,学院在广泛宣传的基础上,组织自愿报名的学生填写《四川师范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http://jwc.sicnu.edu.cn下载),并将国际教育学院推荐工作小组成员名单、综合评价办法报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同时将综合评价办法在本单位醒目位置和单位网页上予以公布(公布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二)9月14日(星期三)上午,学院组织专业笔试和口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和口试内容均为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前三年所修的主要专业课程(英语、现代汉语、中国文化、中国文学、对外汉语教学等方面)。

(三)9月18日上午12:30前,学院将填写好的《四川师范大学2017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报名情况统计表》、《四川师范大学2017年免试硕士研究生推荐信息汇总表》、学院公示模板报学校“2017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四)9月20日下午5:30前,学校“2017年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各教学单位确定的免初试硕士研究生名单、综合评价成绩,在学校网页和校内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并听取意见。

五、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初步推荐和拟推荐名额分配

1、初步推荐名额:4人

2、拟推荐名额:2人

六、其他问题

(一)在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过程中,凡涉及推免生工作的原则、方法、程序和结果等重要事项要认真研究,集体决策。

(二)已经获得推免资格,但在毕业前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学校相关处理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三)按教育部规定,推荐工作统一于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依据该项要求,9月25日前,学校原则上不为学生出具推荐资格证明材料。

(四)根据教育部规定,2014年起,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该系统进行,我校学生在获得推免资格后,应及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登录该系统完成注册、报名等相关工作。

(五)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请符合条件的同学慎重决定是否参加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取得正式推免生资格的2017届毕业学生在2016年9月22日后不得放弃,学校不允许其另行报考研究生或签约用人单位。

 

未尽之处,请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来执行。

  

 

 

                                                                                                     四川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二



(微信扫描分享)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国际教育学院